释ldquo听rdquo关于
摘要:“听”是唯一与人的生命相始终的感觉,汉语中的“听”有时候也指涉听觉之外的其他感知。声音的发生与生命繁衍有密切联系,国人在涉及两性关系时常用声音譬喻。声音的转瞬即逝要求接受者集中注意力,人类听觉的相对“迟钝”反而有利于增强思维的专注和想象的活跃。听觉往往比视觉更能触动情感,人类沟通之所以会从视觉符号(手势)向听觉符号(语言)演化,原因在于后者更有利于较大范围内的全天候沟通。说话者的声音被别人和自己同时听见,这种“不求助于任何外在性”的内部传导使得能指与所指完全不隔,声音因此成为一种最为“接近”自我意识的透明存在。声音传递的“点对面”格局,赋予“被听”之人某种特殊地位,听觉沟通对人类社会架构的“塑形”作用体现于此。母系社会转型为父系社会之后,以往处于“被听”位置的女性开始转向“被看”,这是她们顺应男权社会的一种生存策略。 关键词:听被听声音叙事 作者:傅修延(-),男,江西铅山人,文学博士,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江西师范大学叙事学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叙事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听觉叙事研究”(项目编号:13AZW)。 “听觉转向”的提出,为叙事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研究维度。从最初意义上说,叙事本是一种诉诸听觉的“讲”故事行为,然而视觉文化兴盛之后,“你讲我听”逐渐受到“你写我看”之类的排挤。到了今天这个“读图时代”,“听”在许多人心目中已然是一种可以被忽略甚至是可以被替代的信息接受方式。然而“听”和“看”相比真是那么无足轻重的吗?“听”作为一种感觉方式在人类生存与发展中有何意义?“被听”这一概念是否属于被忽略了的叙事研究对象?男性和女性究竟为什么那么在意自己的“被听”与“被看”?在对这些问题做出初步回答之前,让我们走进声音的世界,从宇宙和生命的开端说起。一、太初有声 科学家对宇宙形成有过许多猜测,当前影响最大的一种理论为大爆炸宇宙学,其主要观点为-亿年前,一锅密度极大、温度极高的“宇宙汤”中发生了一次规模巨大的爆发,结果形成了我们所在的这个宇宙,这一理论得到了当今科学研究和观测最广泛且最精确的支持。大爆炸宇宙学的英文为“big-bangcosmology”,“bang”是撞门之类声响的象声,“big-bang”的本义为“一声巨响”,因此大爆炸宇宙学可理解为“太初有声”──“一声巨响”导致了我们这个宇宙的诞生,有人甚至称大爆炸为宇宙婴儿的“第一声啼哭”。科学家说宇宙目前仍然处于大爆炸之后的膨胀状态,也就是说我们所在地球的周围还荡漾着“big-bang”的袅袅余音,什么时候这一余音消失殆尽,那就是宇宙终结之时的到来。 (宇宙大爆炸) 像宇宙一样,人类生命的历程也是由一声响亮的啼哭开启。国人用“呱呱坠地”形容人生之始,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就像是运动场上发布起跑命令的枪声,只有听到这声枪响,裁判员和教练员手中的计时器才开始计数。当然,生命的孕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怀孕的母亲一般都能察觉到腹中胎儿与自己的互动,而处于母亲子宫内的胎儿什么也看不见,其听觉与触觉此时还处于一体无分的状态,国人所说的“胎教”便是通过这种“听触一体”的渠道进行。听觉不仅在生命孕育阶段最先形成,它还在生命结束阶段最后离开我们──许多经历“死而复生”的人都报告弥留之际其他感官都已关闭,唯有耳朵还能依稀听到声音。这是因为声音信号的接收无需肌肉运动便能完成,消耗的物理能量相当有限,相形之下视觉信号的接收不但需要张开眼睑,而且还要通过睫状肌的收缩来调节眼球晶体的对焦,垂危者此时渐趋停止的血液循环根本无法提供完成这一系列肌肉动作所需的能量。据此而言,“听”是唯一与人的生命相始终的感觉,用“我听故我在”来概括不为过之。 对于“太初有声”这一提法,或许有人会举出《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章第一段话来予以驳斥: 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这则叙事似乎旨在说明,诉诸视觉的“光”最为重要,所以耶和华把“要有光”作为照亮天地的第一项任务。与此相关,《创世纪》第3章中亚当与夏娃偷吃禁果之后,最显著的变化为“眼睛就明亮了”: 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 然而,这些恰恰证明《创世记》的叙述者认为视觉在听觉之后发生,不像听觉那样是先在的和固有的。仔细阅读《创世记》便会发现,耶和华造人之后,无论是亚当还是夏娃,他们都立刻能听会说,要不然耶和华无法向他们下达这样那样的指令,他们也无法回答神的种种询问,与之相比视觉则是后天(偷吃禁果之后)的产物。就连耶和华本人也是先用声音发出“要有光”这一指令,然后才执行“看”这一动作──“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光”固然能照亮人类所处的世界,但没有“要有光”这个声音发出,宇宙万物无从显形。那么为什么耶和华不说“要有听”呢,因为已有的无须再有,已在的毋庸提及,显然叙述者在这里认为“听”是与生俱来的。 (偷吃禁果以后,眼睛明亮了) 《圣经》中可以与《创世记》对读的是《新约?约翰福音》,后者第一句话是与“太初有声”相联系的“太初有道”。“太初有道”的英文原文为“InthebeginningwastheWord”,所以有人又将其译作“太初有言”,但我认为“太初有道”这种译法更为高明──汉语中的“道”既可以表示抽象性质的万物本原(《易经》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说),又有与“word”对应的“道说”之义,而这两层意思在《约翰福音》第1章中是兼而有之: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所谓“为光作见证”,实际上就是叙述者安排使徒约翰来为基督作“道说”,如果没有“道说”或者“说出”,人们眼中所见是没有意义的,而一旦用语言来为事物赋予意义,事物便获得了存在的形式与位置。雅克?德里达对逻各斯主义即语音中心主义有过批判,然而他主要还是针对“言在意先”这一传统观点,其论述并未颠覆“太初有声”这一事实(详后)。《道德经》早就指出“道说”并不等于事物的本质,“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开门见山指出符号的局限性,与此同时,这一表述也显示出对“道说”的高度重视。海德格尔也用“道说”(Sage)来命名他的“寂静之音”,但他的“道说”我理解是一种借喻,主要针对人类的心灵而非耳朵。 不过海德格尔的“寂静之音”或无声的“道说”,倒是与我们古人对声音和听觉的理解有某种契合。汉语中“听”的繁体为“聽”,除了左旁有“耳”表示信号由耳朵接受之外,其右旁尚有“目”有“心”: 聽 一个单字内居然纳入了耳、目、心三种人体重要器官,说明造字者认为“听”近乎为一种全方位的感知方式。不仅如此,“聽”与“德”的右旁完全相同,这也不是没有缘故的──古代的“德”不仅指“道德”之“德”,还有与天地万物相感应的内涵(所以《道德经》原文《德经》排在《道经》之前)。《左传》宣公三年周定王使者王孙满告诉前来“问鼎”的楚庄王,拥有“德”比拥有“鼎”更为重要,这个“德”便有应天顺民、天命所归的意蕴。《庄子?人间世》说耳听只是诸“听”之一: 回曰:敢问心斋?仲尼曰: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 引文中“听之以心”、“听之以气”之类,显示古人心目中的“听”非耳朵所能专美,“心斋”可以理解为像母腹中的胎儿一样用整个身体去感应身外的动静,这种全身心的感应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重要特质。“心止于符”这一表述,与海德格尔所说的“应合”(Entsprechen)庶几相似,波德莱尔的十四行诗《应和》亦可为此作注,在这方面西方一些人与我们古人的心是相通的。庄子的“听”分别对应“耳”、“心”、“气”,而《文子?道德》中的“听”则对应“耳”、“心”、“神”: 学问不精,听道不深。凡听者,将以达智也,将以成行也,将以致功名也,不精不明,不深不达。故上学以神听,中学以心听,下学以耳听。以耳听者,学在皮肤,以心听者,学在肌肉,以神听者,学在骨髓。故听之不深,即知之不明,即不能尽其精,不能尽其精,即行之不成。凡听之理,虚心清静,损气无盛,无思无虑,目无妄视,耳无苟听,专精积畜,内意盈井,既以得之,必固守之,必长久之。 古人类似论述甚多,以“听”来囊括各种渠道的信息接收,在视觉文化崛起之前颇为多见。君王处理政务称“听政”,官员审案断狱为“听讼”,人们上戏园也说去“听戏”,这些活动其实都不只是诉诸耳根。将“聽”简化为“听”后,“听”便失去了感知的综合性,只要想到汉字的“聽”中并不是只有耳朵,我们对旧时这类表达方式便不会感到奇怪。汉字“意”为“音”与“心”的组合,这也是强调了“心”“音”相合方能生“意”。 二、声之所起 迄今为止,人类之间的沟通还是以声音模式为主。对于语言的起源,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年巴黎语言学协会曾经通过一个著名的决议,禁止接受任何探讨语言起源问题的论文,因为这方面的探讨缺乏想象之外的过硬证据,就像钱锺书所说的那样──“上古既无录音之具,又乏速记之方”,后人的种种论说统统都属“生无旁证,死无对证”的假说。 然而没有假说的研究又是不可想象的,对于语言的起源与功用,还是有许多人发表过自己的见解。国人最熟悉的可能是鲁迅的“杭育杭育”说: 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人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 “杭育杭育”只是协调发力节律的劳动号子,并未携带任何有实质内容的信息,与真正的语言还相差很远。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中提出了另一种假设: 在当初,会不会有过某一种类似猿猴的动物,特别的腹智心灵,对某一种猛兽的叫声,如狮吼、虎啸、狼嗥之类,第一次作了一番模拟,为的是好让同类的猿猴知道,这种声音是怎么一回事,代表着可能发生的什么一种危险?如果有过这种情况,那么这就是语言所由形成的第一步了。 这种对狮吼、虎啸和狼嗥的声音模拟,属于列维-布留尔所说的“声音图画”,在语言初起未起之时,也就是说狮子老虎等动物尚未获得约定俗成的名称之前,最简便的办法莫过于模拟它们的叫声作为代名。《山海经》中屡屡出现的“有兽(鸟)焉……其名自叫(呼)”,遵循的就是这样的命名逻辑。爱德华?泰勒如此概括:“世界各种语言中,表示动物的词和表示乐器的词,听起来常常是动物叫声和乐器音调的简单模仿。”我们身边的猫、鸡、鸭等动物,其名称的发音显然与它们特有的叫声(“喵呜”、“唧唧”、“嘎嘎”)有关。 “声音图画”虽然是一种原始的沟通手段,其传递的信息却不那么简单,因为以声音为“画笔”不但能“画”出发声的对象,还可以描摹其动作或状态,后来的名词、动词与形容词中,有许多就是这样由“声音图画”衍变而来,古希腊斯多葛派哲学家甚至认为“拟声”(onomatopoeia)是语言的形成基础。为了说明“声音图画”对动作与状态的传达,列维-布留尔引述了埃维语中与“走”(Zo)相关的32种表达方式: Zobafobafo──小个子人的步态,走时四肢剧烈摇动。Zobehebehe──像身体虚弱的人那样拖拉着腿走。 Zobiabia──向前甩腿的长腿人的步态。 Zobohoboho──步履艰难的胖子的步态。 Zobulabula──茫然若失的往前行,眼前的什么也不看。 Zodzedze──刚毅而坚定的步伐。 Zodabodabo──踌躇的、衰弱的、摇晃的步伐。 Zogoegoe──摇着脑袋摆着屁股地说。 Zogowugowu──稍微有点儿瘸,头向前歪着走。 …… 列维-布留尔特别指出,跟在“Zo”之后的“bafobafo”之类并非都是拟声,主要还是说话人对步态、步伐留下的声音印象,就表现力的生动传神与细致入微而言,现代人使用的“比较拘束的语言”难以望其项背: 土人们借助这些词来表现由某种景象、声音或观念使他们引起的突然的直接印象,或者描写什么动作、幻影、闹声。只要听到几次黑人们的那种完全自由的、无拘无束的谈话,就可以发现他们拥有的这一类的词多得多么惊人。也许有人会说,这只不过是儿童的说话方式,不值得注意。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正是在这种绘声绘影的语言中反映了种族的天性灵活而机敏的智慧。这个智慧能够借助这些词来表现种种细微的意义差别,这是比较拘束的语言所不能表现的。 在一定的意义上说,语言的文野之分也就是表现力的“拘束”与强大之分,即便是在今天,我们仍然能在方言文化区的民众那里,听到列维-布留尔高度肯定的富于感性魅力的声音。民间表达方式之所以能做到“绘声绘影”与惟妙惟肖,将“种种细微的意义差别”表现得淋漓尽致,关键在于底层社会中有一个世代相传、储藏量极为丰富的“声库”,说话者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用其中的“声音图画”。我所在的南昌地区有这样一首极富草根韵味的儿歌: 窸窸飒飒挑担谷, xixisasatiaodangu 跂跂蹅蹅挿进屋, qiqicacacajinwu 磬磬鞚鞚舂成米, qinqinkonkonzoncenmi 嘁嘁咵咵煮成粥。 qiqikuakuazucenzu “窸窸飒飒”为农夫挑谷行进时稻粒在罗筐中发出的碰撞与磨擦声,“跂跂蹅蹅”形容挑担者双脚在地面上用劲而疾速的、但不一定每下都踏到实处的蹬动,“磬磬鞚鞚”模拟木椎舂米时的轰响与回声,“嘁嘁咵咵”为煮粥至沸腾时粥汤在锅中的翻滚状态。只有真正懂得南昌方言的人,才能充分领略这首民谣的听觉魅力。通过一系列“声音图画”的运用,挑谷进屋、舂米煮粥的过程获得近乎“原汁原味”的再现,听者能从中感觉到扁担在农夫肩上的晃动,还有挑着重物好不容易“挿”进屋子的艰难,以及舂米的喧闹和粥滚的节律。书面语言要创造同样的效果,不知道要花费比这长多少倍的文字篇幅。 “声音图画”的生动形象源于其直接与自然。以描写细小颗粒相互碰撞、磨擦的“窸窸飒飒”为例,这一拟声激活了人们脑海中贮存的声音记忆,因而能立即唤起装稻谷的箩筐因挑担者行进而悠悠晃动这一印象,南昌人还以此描写雨声,李商隐的“飒飒东风细雨来”保留了这一拟声的遗痕。然而“声音图画”还有间接表意的微妙功能,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引申、隐喻来创造新的意义,在这方面它和普通语言并无二致。泰勒说奇努克人用“嘿嘿”(hee-hee)称“旅店兼饭馆”,因为“嘿嘿”既是笑的拟声,又可引申为娱乐消遣的场所,与此同时他提到“苍蝇”一词在巴苏陀语中的转义: 声音经过一个隐喻化(也就是转移)的过程,转变成与最初的意思稍远的新意义。……似乎很难找到某一种摹声语来表示宫臣,但是南非的巴苏陀人(Basuto)能够非常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他们有ntsi-ntsi这个词,这个词的意思是苍蝇,实际上是对它的营营声的摹拟。他们单纯地赋予这个词以阿谀奉承的寄生虫的意义,这种寄生虫在首领的周围发出营营之声,就像苍蝇在肉周围一样。这些取自不文明民族的语言中的例子,跟在最文明的民族的语言中所遇到的例子相似,例如,英国人采用专门表示“吹”的摹声动词topuff来表示关于对某种事或某个人的空洞、欺骗的赞颂的概念。 东海西海文理攸同,用苍蝇和跳蚤来影射权贵身边的趋炎附势之徒,用“吹”和“捧”来形容口不应心的阿谀奉承行为,诸如此类的表达方式在汉语中俯拾皆是。南昌方言中“跂跂蹅蹅”又可指代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作的种种有效无效之挣扎努力,“嘁嘁咵咵”有时也被用来形容人的心潮起伏难平,这些都属泰勒所说的“隐喻化”转义。“声音图画”起初只是代名,但一旦成为符号,它们就有可能由名词而向动词或形容词等转化,如引文中“ntsi-ntsi”就由“苍蝇”变为“苍蝇般的”,不言而喻,这种词性转变为鲜活叙事的发育提供了最初的胚胎。 达尔文说狮吼虎啸之类拟声“代表着可能发生的什么一种危险”,这是从安全需要角度探讨语言的发生,鲁迅的“杭育杭育”论则可以归纳为劳动需要,然而除了安全需要与劳动需要之外,人和动物还有性爱或曰繁衍的需要,霭理士认为声之所起更多不是由于劳动而是为了繁衍: 我们虽不能接受比埃歇(Buecher)和冯德(Wund)的见解,认为人类的诗歌音乐只有一个来源,就是在我们做有系统的工作的时间,我们总有一些押着拍子的喉音的陪衬,例如建筑工人打桩时的喊号或搬运工人的“杭育”。我们总得承认,节拍这样东西,无论是简单的呼喊或复杂的音乐,对于肌肉的活动确乎是有强大的兴奋的力量。瑞典语音学家斯泼勃(Sperber)认为性的现象是语言所由发展的主要的源泉。这一层我们倒觉得很有理由可以接受。斯氏的理论是这样的:原始生活里有两种情形,每一种里总是一方面有呼的,另一方面有应的;一是新生的动物在饥饿时的呱呱的哭和母亲的应答;二是雄性在性欲发作时候的叫唤和雌性的应答。两种局面之中,大概第二种的发展在先,所以说语言大概是渊源于性的现象了。这种一呼一应的发展,大概在脊椎动物进化的初期就有了。 这种由荷尔蒙催生的呼唤与应答,属于大自然赋予动物的一种本能,如果没有这种本能,发情时期的雌雄双方无法在莽原林海中找到对方,完成传宗接代的古老使命。也许有人会觉得作为地球上最文明的动物,人类如今已经彻底告别了有伤大雅的“叫春”行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到求偶时期,人类身体内的基因就会莫名其妙地作用人的发声系统,导致种种改头换面的“雄呼雌应”: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春机发陈的年龄来到以后,青年人对于音乐及其他艺术总会表示一些特别的爱好,知识阶层的子女,尤其是女的,在这时期里,对于艺术总有一阵冲动,有的只维持几个月,有的维持到一两年。有一家的研究说,六个青年里,差不多有五个在这时候对于音乐的兴趣表现得特别热烈,假如用一条曲线来描写的话,这兴趣的最高点是在十五岁的时候,一过十六岁,也就很快的降落了。 明乎此,便不难理解为什么《诗经》开篇会用“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引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对于声音与性爱之间的隐秘关系,我们的古人似乎早就了然于心。潘光旦在为霭理士的《性心理学》作译注时,特别举出《诗经》中的例子做出说明:“中国人以前说到婚姻生活的健全,最喜欢用音乐的和谐来比喻,可见是很有根据的,并且事实上也不止是一个比喻。《诗·郑风·女曰鸡鸣》篇第二章说: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又《小雅·常棣》第七章有句: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后世又每称美满婚姻为得倡和之乐或倡随之乐,也有同样的根据。”我们还可以从反面举出例子,如果一个家庭中不是常态的“夫唱妇随”,那么人们便会用“牝鸡司晨”乃至“河东狮吼”之类来形容,国人在两性孰为主导的问题上总是倾向于运用声音譬喻,这一点颇为耐人寻思。 以上列举的三种假说,安全需要和繁衍需要似较合乎情理,但劳动需要也不是全然无据,这三者都与人类生存进化密切相关,因此不如说是它们的共同作用导致了人类的开口说话。 三、听之为用 人类的听觉不像猫狗那样灵敏,与视觉相比,对信息的把握也不是那么直接和准确──“耳听是虚,眼见为实”反映的正是这方面的视听差距,因此“听”似乎并不是人类感觉中的强项。然而这种简单理解未免辜负了造物的神奇,人类之所以需要听觉,更准确地说之所以拥有目前这样的听觉,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否则千万年的进化(包括感官间的相互调适)就是虚掷光阴。我们不妨先从听觉的功能说起。 人是时间中的生命,如果说白天和黑夜各占时间的一半,那么视觉和听觉分别在这两个一半中各擅胜场:阳光普照之下视觉可以大显身手,然而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占据上风的则是听觉。《创世记》中耶和华说“要有光”,是因为“看”要在有光的情况下才能“看到”,相比之下“听”却是无条件的和全天候的──即便是在其他感觉都已“下班”休息的黑夜之中,“听”仍然保持着相对清醒的“值班”状态。许多叙事作品在描写人物从梦中醒来这一时段的意识时,都会首先提到声音。毫不夸大地说,倘若没有听觉的昼夜守护,或者说假使耳朵也效仿眼睛长出可以关闭的“耳睑”,那么人类的历史也许早已终结。 令人遗憾的是,对于主导生命中这一半时间的听觉活动,迄今为止的学术沈阳治疗白癜风的医院白癜风有哪些表现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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