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努克乡切吉村线国道旁,一处新建的房屋即将竣工,在工地忙活的阿那·塔伊库尔班江告诉笔者:“我家在海努克村,我从事建筑工作8年了,今年参加了由乡里举办的‘青蓝工程’就业培训,海努克村村委会把我们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组织起来,介绍工作,小工一天元,大工一天元。我经验丰富,是这里的大工,我很满意这份工作。”

房主人阿不都萨拉木·阿不都力今年62岁了,站在自建房面前显得很开心,他说:“我之前住的老房子不抗震,有安全隐患,乡规划安居办的同志过来做我的工作,指导建房,感谢政府的好政策,房子盖好后我还能领到1万8千多元的补贴。”

据悉,为了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海努克乡今年有户安居富民房陆续开工建设。对于居住危房、不抗震农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的住房问题首先予以解决。新、改建房屋仍然坚持以原址重建为主、异地新建为辅,尊重农户自主选择。原则上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农牧民自愿新、改建自住不达标房屋的,按照国家惠民政策每户至少可以获得1.85万元补助。其中,农村安居房中央户均补助元,自治区户均补助元,其余建房资金通过农牧民自筹等方式解决。

为了保障广大农牧民的权益,海努克乡规划安居办严格把关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的发放,对新、改建房屋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今年6月以来,乡规划安居办按照察布查尔县住建局安居办的工作要求对全乡范围内在建的安居富民房开展第二次检查整改质量和建设进度工作,对村民建房情况进行全面监察,落实建设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农村建房的健康有序的秩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乡规划安居办干部阿布来提·努洋顿首先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房户,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要求各村建房户限期5天内整改完成。

目前,海努克乡按标准竣工的房屋有13户待验收,其余的建房户均在乡规划办的指导下进行建房。

居住危房改造

按照规划要求定位、放线、挖基坑

乡规划安居办干部指导建房

在建房屋

已竣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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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努克乡张莉、张帆

编辑

任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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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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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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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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