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年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年全国和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新妇字〔〕2号),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妇联党组审核研究,拟表彰年自治区巾帼文明岗个、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名、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60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妇联实名反映。 联系部门:自治区妇联妇女发展部 联系- 通信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nukef.com/nkly/8730.html
- 上一篇文章: 重要通知毕业生接种新冠疫苗需谨慎
- 下一篇文章: 提醒脾虚百病生这个四季补脾第一方,专补